四川外国语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四川外国语大学(简称“川外”)坐落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是西南地区外语和涉外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背靠歌乐,面临嘉陵,是重庆市著名的和谐生态型校园。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人才强校”战略,紧紧抓住培养、引进和使用三个重要环节,全面实施师资队伍建设工程。
为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129名工作人员。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教授(副研究员)职称层次的专任教师101名,硕士研究生学历层次的专任教师18名,本科学历层次的专任教师6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岗位、条件、计划等详见附件《2018年四川外国语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人员面向国内外,凡符合下列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
5.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即2018年8月31日以后的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年龄限制
1. 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或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职称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即指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后面依此类推)。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即指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后面依此类推)。
2.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3.特殊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层次或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一带一路”非通用语专业(具体指捷克语、波兰语、匈牙利语、希伯来语)的教学科研人员,自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
2.其他人员,自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http://www.sisu.edu.cn/rszp/index.asp (四川外国语大学主页——师资队伍——人才招聘)登录人事招聘系统。在右下方点击“人才招聘系统”(或直接点击)注册个人信息后登录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简历”(审批表)相关信息,并在线“报名投递”简历。
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应聘人员的教育经历和非教育经历,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时间应连续(如果有间断,间断时间总计不得超过3个月),经历应完整。
应聘人员如与本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的,需在应聘时,如实说明以上亲属关系。未作如实说明者,则视为隐瞒本人情况,取消其报考资格。
1.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层次或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一带一路”非通用语专业(具体指捷克语、波兰语、匈牙利语、希伯来语)的教学科研人员:
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按照其报名的岗位条件和要求上传相应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和其他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
2.其他人员:
应聘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报名。
在线填写报名基本信息登记表—提交印证材料—汇款完成确认——审核通过——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
缴费方式:请登录http://pay.sisu.edu.cn/p,点击注册,完成注册后,选择公开招聘报名考务费项目,完成缴费。缴费完成后,等待后台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人事处按照招聘简章的要求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里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相应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下一个招聘流程。凡经审核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凡是不按规定完善网上报名流程并上传相应印证材料的,按照无效报名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四)报名情况公示
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带一路”非通用语种专业教学人员和其他人员的报名人数以及资格审核情况将在四川外国语大学招聘网 http://www.sisu.edu.cn/rszp/index.asp上公示。
五、考试考核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层次或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教学科研人员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1.由应聘岗位所在二级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教师、学校人事考核专家库成员等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进行专业考核工作;分值100分。考核方式采取面试、讲课(说课)、答辩、案例分析等形式。
2.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
专业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根据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专业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生专业考核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同时,面试考官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二)“一带一路”非通用语专业(具体指捷克语、波兰语、匈牙利语、希伯来语)的教学科研人员。
若报名人数达到1:5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现场考核方式。笔试内容为中文基础和专业知识,若报名人数低于1:5,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
1.由应聘岗位所在二级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教师、学校人事考核专家库成员等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进行专业考核工作;分值100分。考核方式采取面试、讲课(说课)、答辩、案例分析等形式。
2.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
专业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根据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专业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生专业考核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同时,面试考官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三)其他人员。 其他应聘人员均须按以下办法参加考试与考核。
1.笔试: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待报名截止后在学校招聘网上通知。专任教师笔试内容为中文基础和专业知识,每科分值为100分。非专任教师笔试内容为中文基础和岗位能力测试,每科分值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选拔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
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除紧缺人才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但笔试成绩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分。
2.面试:
面试方式及分值:专任教师面试方式为说课、授课试讲或答辩,非专任教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实践操作、答辩,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同时,面试考官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职业能力测试
所有应聘人员需参加进行职业能力测试(心理素质测试)。测试结果不纳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体检人选的确定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高者优先。如果还不能确定人选,则年龄小者优先。
体检人选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学校将及时在四川外国语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四川外国语大学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职业测试、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其缺额按照体检人选的确定原则做依次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四川外国语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重庆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二)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以通知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18年9月30日前持上述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到。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其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财政统发工资、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重庆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规定,学校为全职在我校工作的引进人才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租房补贴等相关待遇。具有博士学历的人才30万元起,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的人才50万元起。
更多详情请点击:
http://rsc.sisu.edu.cn/info/1175/3273.htm(四川外国语大学人事处网站查询)
十、纪律要求
(一)在组织实施考试考核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考试命题人员、考官、监督人员、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招聘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外国语大学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烈士墓壮志路33号
邮编:400031 E-mail:rsc@sisu.edu.cn
联系电话:023-65385230 联系人:曹老师 张老师
学校网站主页:http://www.sisu.edu.cn
本简章由四川外国语大学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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